看到影评及报章上大概提及此影片有丑化警方美化罪犯的嫌疑。
话说回头十多年前的香港火辣辣热卖电影古惑仔系列,也还不是找来了蛮俊俏的郑伊健扛大旗。
不务正业的猫三狗四能当街当巷杀人放火,然而警方却姗姗来迟。。。。。。连条毛都拾不到。
难道这不叫渲染暴力贬低警方的最佳典范吗?然而,这系列却卖得满堂红。
证明只要剧情高潮迭起就会有捧场客。
言归正传,此电影乃“改编之真人故事”。言则非100%真实,也没100%夸张。
开头的十分钟(应该是吧)镜头是不固定的,此拍摄手法是想让观众容易带入这部写实的改编故事(接下来的镜头都是固定的了)。
岔开话题,如果继续让这种写实镜头晃呀晃。。。。。。就会令你想起CLOVERFIELD这部呕吐电影。
整部戏拍得中规中矩,两位男主角的演技没有太大的发挥。
Johnny Depp在此片中没有太大的突破,可能是因为要演活John Dillinger的神韵而牺牲了他那浮夸的演技。
而Christian Bale也只是证明他是个好演员,没有什么惊喜。
小姐说,如果Christian Bale演John Dillinger的话会比较有看头。
我却不同意,不懂各位有没有看过AMERICAN PSYCHO呢?
如果由他来演,应该会从自大演成颠丧吧。
其他配角就免提了。
说说故事里的男女爱情故事。
女主角知道男主角是银行抢匪却依然深爱着他,到底是爱情永远盲目还是道德沦陷。
归根究底,那时候的经济条件使人管不了那么多,最好是爱情和面包两者兼得。
套用中国人的一句名言,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
奉劝各位男士,还没打枪的快去打枪,还没帅的快点帅,不然你一生中是不会有女孩喜欢你的。
再说拍摄手法,整部戏都以灰暗的颜色做铺陈,充分表达出一份无奈及陈旧感。
还有整部戏的枪声是比其他普遍警匪片来的响亮,大声。小人愚见此举是想表达那个时代的枪械的重量和杀伤力。现在有轻型冲击枪,以前没有。现在有灭声器,以前没有。
客套话一句:“长话短说!”
坏人终究没好下场。
男主角帅,但还是要死。
警察没用,但还是胜利。
希望大家看了这部电影能让大家反思。
当它是一部电影也好,当它是一部自传也好,当它是一部反面教材也好。
1 comment:
不过john当时的却是第一号公敌而johnny有把john的角色演得式莫式样之与CHRISTAN还是叫他演回蝙蝠侠好了 = = 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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